保险车船税的计算方法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超出责任限额部分,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交强险责任限额的50%赔偿;(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按照交强险责任限额的70%赔偿;(三)无法找到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按照车辆损失价值的20%赔偿。(四)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车船使用税是针对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包括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征收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车船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机动车(载重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缴纳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将现有车船的数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对于一些具体问题,如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从7月1日开始,不仅交强险费用将调整,车船使用税也将进行相应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