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1年度药品审评报告》,2021年药品审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审评工作中,药监局通过四条“快速通道”助力药品研发和上市加速。其中,2021年共有53件(41个品种)注册申请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115件注册申请(69个品种)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在2021年,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高效完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审评,截至2021年年底,累计批准55个品种新冠病毒治疗药物IND,包括中药2个、小分子抗病毒药物10个、中和抗体30个、其他类药物13个。2021年,新冠病毒中和抗体联合治疗药物(安巴韦单抗注射液、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清肺排毒颗粒、化湿败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已获批上市。
展望2022年,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将主要开展五项工作,包括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药物审评、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扎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及全面开展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现代化建设。具体工作将坚持提前介入、研审联动、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全力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和治疗药物上市,持续跟进各技术路线疫苗和治疗药物品种研发进展,加快促进重点药物研发创新,督促附条件批准上市疫苗药物生产企业开展上市后研究。

此外,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还表示,在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将支持鼓励企业在现代医药新技术、新靶点、新机制方面开展创新,促推解决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问题;坚持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好药、罕见病用药、重大传染病用药、公共卫生方面的临床急需药品研发创新;细化优化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支持满足临床需求的儿童用药研发创新,提高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可及性等。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还计划加快构建以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审评体系;推进中药技术指导原则制修订,建立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体系,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组建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专家审评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