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什么情况不能提出离婚
出现下列情况时,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1.女方怀孕;2.妇女分娩后一年内;3.妇女终止妊娠后六个月;4.如果女方是现役军人,男方要求离婚,需要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以上解释了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原因。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二、离婚后孩子不能改姓,为什么?
第一,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第二,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三、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才能立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