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如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些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减去各项社会保险费,即起征点(外籍人士为4800元,我国为3500元)。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公式为:应纳税收入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应纳税额 = 应纳税收入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2018年我国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1. 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2. 工资薪金收入在起征点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 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收入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起征点3500元(外籍人士为4800元)的余额。 4.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收入。 5. 个税税率表适用于我国公民,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等。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