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税率表查询
一、定义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二、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三、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特殊规定
1.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目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能适用“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计算举例
1. 小保编著的一本会计实务书出版后获得稿酬收入32000元,其应纳个税多少?
应纳税额=32000×(1-20%)×20%×(1-30%)=3584元
2. 假设小保编著的一本会计实务书出版后获得税后稿酬收入32000元,其应纳个税多少?
税前收入=32000元;[1-20%×(1-30%)×(1-20%)]=36036.04元
应纳税额=36036.04×(1-20%)×20%×(1-30%)=4036.04元
同时提醒大家注意:原营业税及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著作权的免税范围,均包括作者发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的行为,即作者发表文字作品收取稿酬,营改增前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