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日最大涨幅]个人单日跨境交易超20万要报送央行明年1月1日施行

元旦过后,我国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大额交易有了新的规定。当个人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单日现金收支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进行境内转账50万元,或者进行跨境转账20万元以上时,支付机构需要将这些大额交易信息上报给央行。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需要上报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额现金交易。

[单日最大涨幅]个人单日跨境交易超20万要报送央行明年1月1日施行

今年6月,我国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微信等)在处理涉及大额交易时,必须向央行上报。

根据该通知,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报告的四类大额交易包括:

1. 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和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2. 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和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 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 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此外,所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都将纳入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统一监管框架。10月10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需要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开展涉恐名单监控,并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客户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和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指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在执行反洗钱相关监管规定,这次的新规旨在将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纳入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统一监管框架,消除监管空白地带,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互联网金融逐步融入主流金融监管体系的一种标志。

事实上,这两个新规主要是对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并没有让企业和个人履行报告义务,因此大家只要进行正常交易,都不会有感知。银行资深人士张先生指出,这个规定并不是为了限制大家正常的大额消费和支付,而是为了打击洗钱、恐怖等相关非法活动。平时大家正常消费、转账、取现,没有涉及相关违法活动,就不会受影响。当然,如果异常交易被认定为可疑交易,将被冻结账户甚至要受到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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