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个税怎么收]2019个税到底怎么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国务院于2022年2月22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实施。同一天,国务院也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人们普遍关心的是,他们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那么,专项附加扣除能为我们节省多少钱呢?

在上述公式中,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国务院最近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以已婚人士小李为例,他(独生子女)在北京工作,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房租4000元,有一子女上小学,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在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要缴纳345元的个税。但是,如果小李享受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的月薪万元,每月可能就不用交税了,即使工资涨到11500元也可能是零缴税。

那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什么呢?它们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2019个税怎么收]2019个税到底怎么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根据《条例》规定,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此外,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新个人所得税法新增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减轻他们的负担。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条例》明确,如果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那么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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