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1.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8.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6元/股。
发行人于2017年1月9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视源股份”A股1,150万股。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7年1月1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1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2、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17年1月10日(T+1日)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7年1月1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