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筑牢监督“硬屏障”守好群众养老钱

胡某于2021年向村干部上交12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款。由于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梅某在编辑2022年到龄缴费明细电子表时失误,将胡某的每年分摊缴费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有10800元的费用未能顺利缴纳。

黄梅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在收到胡某养老保险款12000元未全部上账的问题线索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先后到新开镇人社中心、新开镇税务分局、新开镇农商行和新开镇边洲村实地走访,并向相关经办人员详细核实,通过多方调查,证实情况属实。

上半年,该县柳林乡纪委还查处一起关于某村干部收取群众养老保险费后长期不上账的案件,给予该村干部政务记大过处分。与此同时,及时向该村和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加强对养老保险费的管理;同时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资金专项清理,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黄梅筑牢监督“硬屏障”守好群众养老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养老社保领域,不断深化基层监督,坚持“地室组”联动、“纪检监察+职能部门”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瞄准重点难点,督促职能部门严把程序关,严守纪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督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各村(社区)养老社保代缴工作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发现并推动解决养老社保领域问题7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2个,查处1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起,追缴涉案金额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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