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免去:

张忠民的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邓德禄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彭坤毅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余民燻、杨芳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欧枝凡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彭坤毅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廖顺江、邬鹏宇、罗德园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梅林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余民燻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芳的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王四新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游小兰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肖振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邓德禄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万庭祥、帅勇、赵毅、邓学光、张宏、杨育平、桂芳、张家铭、陈强、兰成平、钟贵荣、崔军、夏伟、李乾坤、廖海南、高跃萍、傅俊、陈少虎、刘永田、徐先、周勇、赵玉林、陈松、刘勃、罗素英、王斌、张永辉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赖筑江、华宇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华颖霖、申德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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