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调兵山市司法局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2021年全局机关干部年度工作学习要点,今年3月至10月,将举办9期民法典大讲堂系列学习活动。

3月5日,调兵山市司法局民法典大讲堂第一期正式开讲,调兵山市昊天律师事务所主任、铁岭市律师协会副理事长申怀富受邀为司法局全体机关干部解读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的内容。
申怀富的讲解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讲的太好了,我们对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都有了全面具体的了解,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后,调兵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李尧彦强调,司法局作为民法典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全体机关干部一定要在民法典的学习上当先锋、做表率,一定要争做学习民法典的表率,自觉尊法学法,全面深入学习民法典法律文本,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仅作为一个规矩、一个纪律,而且要作为一种品德、一种修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