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娴/潇湘晨报
坐电梯遇上保洁员清运垃圾,选择等待其他电梯,还是忍住异味“共乘”?相信在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监控画面显示,5月11日下午1点08分左右,郑女士将垃圾桶放在电梯门边,一名身穿蓝上衣的女子进了电梯,女子将垃圾桶移到电梯门外,就在电梯关闭时,保洁员郑女士来了,郑女士将垃圾桶拖回电梯,背过身清捡地上的物品。而这时,女子伸出脚踹翻垃圾桶,而郑女士则将翻倒的垃圾桶拖拽回来。
监控显示,拖拽间,女子手肘夹着的水壶掉下,抛洒出水花,当女子想捡起水壶时,郑女士捡起一包白色塑料袋向女子抛去。
此举似乎惹怒女子,她抬起脚,连踹郑女士。

“她一直没给我道歉。”郑女士说,事发后,在物业组织下,双方曾进行调解,但女子态度并没改善很多。
对于双方发生的冲突,朱先生表示,郑女士曾向侄女扔垃圾,“不管丢没丢到,这造成她内心不冷静。”“我侄女还是年轻气盛,打人肯定不对。”
在芙蓉北路派出所,朱先生向郑女士表示了歉意,并约定等郑女士伤愈出院后,双方再具体协商赔偿事宜,并会劝说当事人出面道歉。对于女子的做法,郑女士表示并不认可,“除非她本人通过媒体道歉,不然我妈受不了,我就更受不了……”
律师说法
可申请工伤认定
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浩然建议,郑女士是在工作中受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未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