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茶叶产业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因违反有关信息报告规定、未参加年检等行为,被杭州市民政行政机关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杭州民政部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名录如下:

杭州市茶叶产业协会
杭州市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
上城区望江街道莫邪塘社区发展协会
下城区文晖地区新希望家园互助社
江干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杭州帮扶助老服务中心
滨江区残疾人艺术团
萧山区龙舟协会
临安区居家乐便民服务中心
桐庐县家政服务行业协会
淳安县千岛湖札溪生态民俗旅游业协会
建德市餐饮协会
据了解,杭州市民政局于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杭州市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针对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民政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含五十元)罚款和(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含一千元)罚款和(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