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白玉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两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魏光林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魏光林,男,1965年12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大邑县晋原镇围城北路西段***号,身份证号码:51012919651202****。
案号:(2020)川3331执69号、(2020)川3331执70号
涉案标的额:人民币917000.00元。
涉案未执行标的额:人民币917000.00元。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明确下落,经核查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0.00元,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2%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联系人:降警官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