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54.2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的研发技术资源优势,着眼于国际战略性新兴无线应用技术产业领域布局,结合公司现有技术优势,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打造优秀科研团队进行高端项目研发以及无线应用技术储备。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通宇无线技术研究院(中山)有限公司”(暂定名),出资金额为300万元。

独立董事签名:赵玉萍龚书喜陈耀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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