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证券简称:华东科技公告编号:2017-01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2日以电邮方式发出。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国飞、陈宽义、蒋兴宝、梁生元、郭振隆、孙学军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2017-016《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27证券简称:华东科技公告编号:2017-016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东科技,证券代码:000727)自2016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其后,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经慎重考虑,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交易对方: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仙林新市区开发有限公司、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2%股权(液晶显示持有液晶材料其余4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选聘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律师、评估等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方案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咨询和论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

3、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

4、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在停牌期满1个月后,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1个月;

5、在公司股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停牌将满2个月前,经公司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6日开始起继续停牌1个月;

6、根据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自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由于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较多,相应需协调、商议的事情较多,需要报送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时间较长,且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无法确保在停牌期间完成方案。鉴于上述原因,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财务顾问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华东科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及相关承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承诺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协商后的结果,不会对公司长期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但公司仍会继续积极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努力提升盈利能力。

八、复牌安排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申请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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