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注意7月1日开始

个人医保可以家庭共享了!
近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
《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
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通知
医保新政策的
重点内容
即将实行的医保家庭共济
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是家庭共济?
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在家庭共济账户设立之后,参保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结转、计息、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
个人医保在办理家庭共济后
就可以“家庭共享”
届时
大家医保账户里的钱
就可以和家人一起使用了
范围扩大至
全省通用
更大的好消息是
这项福利全省通用!
家庭成员没有限制
但家庭成员都应是
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若家庭成员有个人账户
将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
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
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
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了
家庭共济账户的支付范围
以及使用规定
可用于支付的费用
分为4大类
不仅限于医院看病
可用于支付
以下4大类费用
1看病、打疫苗
如果家人生病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看病和住院
产生的需由个人承担的
医疗费用
(非疾病治疗类除外)
可以由家庭共济账户支出
如果你家孩子要接种
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
给宝宝打预防针
也可以使用
“家庭共享”医保里的钱
2买药、医疗器械
和消毒用品
到定点零售药店
购买符合标准的
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
也是可以使用的
需要符合哪些标准呢?
可以看看包装和说明书
①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
②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③消毒用品:卫消字
3进行健康体检
当你的家人(直系亲属)
在规定的体检机构
进行健康体检
这个时候家庭共济医保
也能派上用场
关于省医保定点
健康体检的医院
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这几家
省医保2019年度定点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1.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鼓楼新权路29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台江茶中路20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4.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5.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梅峰路2号)
联系电话、38257518(服务台)
6.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州市福马路420号门诊大楼4层)
联系电话(服务台)
7.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州市817中路602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8.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
联系电话(服务台)
9.解放军第476医院(福州市洪山桥郭厝里90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10.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59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11.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州市北环中路147号)
联系电话--286(总机)
12.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州市鼓屏路67号)
联系电话(服务台)
13.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五一南路52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14.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仓山上藤路47号)
联系电话(总机)(服务台)
15.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38号)
联系电话、87625470(服务台)
16.福州市第八医院(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联系电话(医务科)
17.福建省福能集团总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2号、后县路18号)
联系电话、(服务台)
18.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州市文林路57号)
联系电话(医保办)
19.福建师范大学医院(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联系电话(保健科)
20.福州大学医院(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联系电话(服务台)
21.福建农林大学医院(福州市金山上下店路)
联系电话(保健科)
22.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门诊部(福州市东街131号)
联系电话(服务台)
2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闽侯上街镇邱阳西路1号)
联系电话(服务台)
24.福州市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鼓楼区贤南路26号聚春园电影放映分公司大堂三至四层场所)
联系电话(服务台)
25.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2号楼3层)
联系电话
4缴纳医保和
商业补充保险
除了以上这些
家庭共济医保也可用于缴纳
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还可以用于
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
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例如住院补充类型
防癌保险类型
重大疾病类型
定期健康寿险等
(具体还未明确,仅供参考)
通知中最后还补充了一条
“其他符合个人账户
支付范围的费用”
所以将来家庭共济账户的
使用范围
可能会再扩大
使用过程中的
注意事项
这么好的福利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使用时要注意哪些?
重点来了
1.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经参保职工本人授权后从个人账户划出;
2.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先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4.省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状况,会同财政部门适时调整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起划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5.如发现参保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违规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追回医保基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单位利用家庭共济账户进行违规行为的,按照协议约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办理
家庭共济医保
办理“家庭共济”的
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
上网在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目前相关的平台还没上线
等新政策实施后
大家就可以上网申请了
另一种是
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
在办理过程中
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
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并且还要签署
1.家庭共济账户遵循自愿原则设立,用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以下简称家庭成员)之间健康综合保障;
2.家庭成员之间只能设立一个家庭共济账户。
后续是否可以
变更或取消
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
这个“家庭共济”医保
不是固定不变的
如果你将来有了孩子
想加上孩子的名额
或是由于
被调到外省工作等原因
想更改或取消家庭共济账户
都可以到医保窗口
办理变更或取消
再过不久
医保就可以一家人共享了
赶紧把这个好消息
告诉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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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福州晚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