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 清单式责任管理贯穿全流程

编者按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举办的“2017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徐勇在座谈交流环节分享了该中心在委托代理、采购文件编制、执行采购程序、拟订合同文本、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如建立采购全流程责任清单,“三化”、“三个统一”规范操作流程,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加强内控管理等,对业界颇具借鉴价值。

建立责任清单实行定岗定责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南京举办的“2017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获悉,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拟订合同文本、执行采购程序等政府采购活动的重点内容和环节,对各岗位人员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界定划分,建立了采购全流程责任清单。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徐勇在培训班交流座谈环节介绍,该中心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管理和落实岗位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责任清单开展业务工作,逐步推进采购工作标准化和业务流程规范化建设,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同时,要求监督科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对各科室和人员执行到位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二是分级授权,推动权责科学。明确不同级别的决策权限和责任归属,按照分级授权的决策模式,建立与组织机构、采购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对于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中心在资格条件、评分标准和办法上,必须上会集体讨论把关审核,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三是建立责任清单。首先将采购流程进行再造,重新划分责任区间。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对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督的全流程、各环节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分配、项目审核、组织采购、现场监督、合同签订及结算等环节设置岗位和人员;其次建立项目责任制,落实责任清单。推行内部管理规范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监督机制常态化新举措,建立采购业务岗位AB角、项目多人联系和重大项目会商等制度,明确岗位和人员的责任清单。中心把业务流程各岗位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发文形式进行明确,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最终实现人人尽责的目的。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在项目执行与监管中贯彻权责一致原则,因权定责、权责对应,严格执行问责条款,有错必究、失责必惩。

提出“三化”概念规范采购流程

“我们在日常管理规范化、采购文本标准化、业务流程电子化方面逐步健全完善的同时,始终把提高效能放在首位,让政采项目参与者有发言权和建议权,形成共识的基础,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借力助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徐勇提出了“三化”的概念。

第一“化”是宣传教育常态化。“政府采购方面的制度规定还是蛮多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参与者,懂政策规定的并不多。”徐勇介绍说,该中心通过宣传教育,让不同的当事人和参与者了解政策规定,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查找自身在内部流程和管理上的不足;印制宣传册供来中心办事的人了解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通过邀请相关人员讲解业务系统建设的新动态,让中心人员知道实现内控管理的必然趋势。今年,还开展“每周一讲”活动,要求每个项目经办人都上台分享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成功案例等,并通过下发《关于鼓励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调研的通知》,树立全员主动宣传的意识。

第二“化”即流程管理制度化。在这方面,该中心做到了环环相扣,环环相连,无缝对接。首先是加强“两个现场”管理。一是抽调专员分别安排做楼层引导和评标现场监督。二是对采购人进入评标现场进行规范。三是对评审专家进行规范。使用指纹存放箱,要求采购人和评审专家进入评审现场前必须先行将手机等物品存入保管箱。

第三“化”是指日常监督规范化。一是对外监督方面,制订了供应商及项目参与人告知书。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及项目参与人,要严格遵守开评标期间现场秩序,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在开评标楼层设立投诉监督箱,在平面图显著位置进行了标识。二是对内监督方面,实行身份识别,全员挂牌上岗。工作楼面制作了人员监督岗,所有人员在位情况一目了然,既方便了办理采购业务的当事人及时掌握人员动态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又让中心人员置身于大监督中。

强化“三个统一”推动操作标准化

徐勇将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文本、项目重点环节、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归纳为“三统”:“从年初开始,中心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对所有采购文本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实行‘三个统一’:统一版本格式、统一项目节点、统一信息平台。”

第一个“统”是统一版本格式。他表示,从5月份起,该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均使用了新的标准化采购文本。与此同时,对开评标现场人员签到单、评审费结算单、抽取专家评委记录、采购方式变更审批单、开评标活动记录等流转凭证,也都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了梳理和改版。

第二个“统”是项目节点环节统一。该中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规定,明确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入手,对立项分包、与采购人对接、信息公告、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答复询问质疑、以及其他有时间要求的事项,统一细化各个节点的工作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个“统”是指政府采购业务建设统一纳入一个平台。徐勇在交流座谈中透露,今年该中心的重点工作就是打造政府采购全流程、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体系,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效益。以现有财政内、外网为载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到数据应用的全过程信息一体化,且数据一次录入,多方使用,将政府采购管理、执行、交易、监督过程中的要求嵌入系统,固化业务流程节点,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实现政府采购闭环管理,实现政府采购权力节点风险控制和预警,减少或消除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的信息化管理。

抓住“三个环节”加强内控建设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就是要通过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充分体现集中采购机构的公益性和强制性特点。”徐勇在交流中分享了对内控管理的看法。

徐勇认为,不同环节,集采机构的角色定位也是不一样的,在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公告、组织开标评标期间,在评审过程、合同验收、档案归集等环节,集采从业人员分别充当着审核员、边检员、纪检员、陪审员、公证员、邮寄员等角色。

“采购活动中报名及资格预审、答疑会、开标和评审活动期间,这三个环节与内控管理密不可分。”徐勇说,因为采购人、供应商只有在这三个环节会与采购中心进行交流博弈,但由于三方信息的不对称,这些环节在内控上也是最容易失守的。

例如,报名环节,采购人和供应商都知晓有几家参与,对供应商而言,会知道有哪些竞争对手以及其实力,因此不能排除联合串标的可能,采购中心对此无法预测。答疑环节,采购人会听到不同供应商的意见和声音,若采购人有倾向性和排他性,就可能借助答疑会作出调整或修改。评审环节,采购中心在项目简介、评分方法、变更方式等方面,需征求或听取采购人意见建议,操作层面采购人主导现象也是存在的。因此,内控要基于这些方面,对上述环节进行有效管理。

此外,徐勇还提出,要通过“把握好依法行政和加强服务意识的关系、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关系、基础工作和加强改革创新的关系”,实现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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