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办公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办公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XLZ2019-1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燕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3楼N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办公耗材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页打印页);(5)供应商在乌市必须设有长驻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售后技术服务能力和设备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5万元(人民币)

地点:乌鲁木齐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3楼O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3楼O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页打印页;驻乌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须提供原件另需叁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9年10月16日10:00时至2019年10月22日19:00时(工作日),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3楼O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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