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芬棉
记者18日从证监会获悉,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公司(简称中联评估)作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公司(简称鞍重股份)与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公司(简称九好集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近日被证监会处罚。
中联评估是涉足此起忽悠式重组受罚的第五家。至此,除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未被罚外,所有参与方均受到了重罚。而且,九好集团作为造假一方,还可能被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称投服中心)代提民事诉讼。
中联评估明知有问题仍出具报告
据《》调查,8月10日证监会已对中联评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中联评估对九好集团全部股权项目进行资产评估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表现为,中联评估子公司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公司已发现评估项目存在,收入真实性问题、企业业务流程规范性问题、关联款项真实准确性问题、未来年度收益证据问题、企业募集资金理由与盈利预测冲突问题等5方面重大评估风险,并进行了详细说明,建议中止本项目。但中联评估在接手该项目后,依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未在底稿中记载其针对上述重大风险制定有效评估措施。
对于九好集团2013及2014年业绩真实性没有实施专门的评估程序,导致形成未羔收益预测的评估假设明显不合理,进而导致评估高估。而且,对九好集团银行存款实施的评估程序不到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据此,证监会决定:没收中联评估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主要责任人鲁杰钢、贠卫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重组主要责任人被采取终身禁入措施
今年4月21日,证监会作出两份行政处罚书,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
证监会查明,九好集团虚增2013-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九好集团通过上述种种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重组上市之目的。
证监会认为,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为此,在实施顶格处罚的同时,证监会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
据了解,证监会曾组织专门执法力量迅速查办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在召开听证会后两周内完成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并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郭丛军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现场撤回听证申请。
这起虚假重组,对市场秩序的破坏极大。据记者了解,2015年4月7日,一直在十七八元附近低位横盘的鞍重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开始停牌。2015年11月14日,鞍重股份发布了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在其复牌后的17个交易日内,股价从23.78元飙升至87.78元,涨幅达269%。而后,股价一路下跌。投资者受损严重。为此,投服中心日前征集受损投资者,代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九好集团及其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天元律所“中枪”
证监会查明,天元所未按规定对九好集团银行存款进行查验,对九好集团3亿元定期存款既未查验存单原件,也未向开户银行进行书面查询、函证,其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导致未能发现该3亿元定期存款处于质押状态。
天元所对九好集团业务关联单位杭州黑石金融服务外包公司等11家公司的走访,未按规定制作笔录。未按规定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或不能实现查验目的,也未说明原因或者采取其他查验措施和方法。
由于未能勤勉尽责,天元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没收天元所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史振凯、刘冬、于进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同样负有重要责任的西南证券也难逃处罚。证监会查明,西南证券在鞍重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中,未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西南证券未审慎核查九好集团的银行存款情况,未审慎核查九好集团的营业收入情况,在实地走访九好集团供应商和客户的核查程序中,未对九好集团提供的业务资料中出现的诸多疑点和异常情况采取进一步有针对性的核查手段和方法,对平台供应商和平台客户之间基础交易的核查不到位,构成未未勤勉尽责。
同时,西南证券在尽职调查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未按照业务规则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使得函证过程丧失独立性,函证结果缺乏客观性。对平台供应商和客户的实地走访核查程序完全受制于九好集团的安排,独立性丧失、程序不到位、计划内走访比例不高、访谈对象身份不符,走访过程流于形式。对九好集团与第三方平台公司资金往来执行的核查程序完全受制于九好集团的安排,走访和函证程序均未独立完成。
证监会决定:责令其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童星、朱正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至此,两家重组方、三家中介机构均受到处罚。但是,同样参与此次重组的还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至今未受处罚。但《》记者了解到,利安达曾多次受罚。在华锐风电粉饰业绩财务造假时出具无保留意见,在赛迪传媒未计提商誉减值信披违规时,也未尽责,均已受到了处罚。
此次,利安达独善其身,未曾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