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5-028证券代码:830990证券简称:鹏盾石油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情况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傅炳荣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表决情况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上海楠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方油气(武汉)石油化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基于该框架协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将公司拟成立的东方油气(武汉)石油化工市场交易中心作为2015年重大招商项目。为此,公司拟与上海楠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5000万元,设立东方油气(武汉)石油化工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其中,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60%;上海楠裕投资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40%。(详见《对外投资公告》)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公告编号:2015-028(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三、备查文件《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上海鹏盾石油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