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农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11月5日*ST农尚公开信息显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峰、副总经理贾春琦、副总经理王冰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14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976.66万元,因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也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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