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主要分为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这是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的。如果按照贷款期限来划分,则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的划分方法与信用贷款的相应条款一致。质押贷款是指出借人或者第三人将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则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保证贷款则是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保证贷款,保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否则,即使担保成功,也属于无效担保。那么,什么样的人不具备担保资格呢?
保证人是指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在债务等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例如,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提供保证。但是,如果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