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律师和执行法官是什么关系?

假设把办理执行案子比喻成做菜、吃饭的话

——那执行律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盘菜送到执行法官的嘴边,让他随便一嘴就可以吃到

否则,只靠着每天给他打电话、去举报、去信访、去执行监督,这些事情对于事情本身而言,最终可能演变成了“空了吹”。

反正大不了写一个信访回复,案件该搁置的还是搁置,一个执行法官没有被投诉过,人生都是不完整的。

以答主团队的办案方法和行事作风为例,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把这盘菜送过去。

执行律师和执行法官是什么关系?

1、开调查令

不要说开调查令好像随便开一样的,这个东西出台也没有几年,法官开,不开,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调查令在新疆等等地方,接受调查的单位大多都是不认可的,惊讶吧!

执行律师和执行法官是什么关系?

咱们开调查令通常会做好几步。

(1)准备好申请书+调查令的成品【毕竟一个法院的模板都是一样的】,提前备好一起提交过去,这样子,他就只需要拿去直接走盖章流程了,效率至少提高50%。

(2)会明确告诉法官,这几张调查令开了就不再会烦他了,帮帮忙——大多法官地处开调令,就是因为怕后面的事情没完没了。
2、拘留人

不要指望法官去帮你找人,正确做法都是,提前给法官说好,逮到人了直接通知他们过来提走。

3、变更追加当事人

有的法院变更、追加的事情,是同一个执行法官在办理。他整天处理那些查封、扣押、冻结都已经够烦了。

你还非得让他追加,整得所有人都不快乐,勒种情况下,最佳处理办法就是——主动选择另诉。

他省事、也愿意支持工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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