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民是相对幸福的,尤其是面对深圳的执行案子
为嘛这么说,是基于有几个方面,出了深圳那块地儿,其他地方就只有观望的份儿了,想拥有深圳的“神力相助”,目前至少还做不到。
1、深圳中院辖区除了了法院的查控系统帮助处理执行外,还有拥有一套独立的“鹰眼查控系统”
“鹰眼查控网”通过整合户籍、出入境情况,以及房地产、车辆、股权、证券、银行存款等信息,能有效解决执行难中的“查人找物”难题,效率远高于以往挨个部门“找财产”的工作模式。

要是没有这个系统的相助,法官那就只能像“外卖小哥一样”,根据查到的财产情况,挨家挨户的,慢慢一个一个的去送协助执行的通知述,来对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如果你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等等机关旁边听着法院的车,不用怀疑,他们也是“跑腿过过来办理业务的”。

正是基于以上两个基本的现状不一样,那么针对深圳的终本案子,就可以拿着最高院查控系统的信息来对比鹰眼系统中查控的信息,深入的分析银行账户变动情况、流水变动情况、财产变动情况,往往能获得更多新思路。
答主亲历的深圳某案件,如果申请执行人要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只需要递交一个申请就行了,连工商内档这个活儿,法官都帮你在系统上直接操作了
确实极大的增加了当事人的幸福感
但愿其他地区的法院,也能早点实现这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