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下称“条例”)情况。条例规定,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等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这两点让我印象尤其深刻!”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跃珍说,这一做法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刻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
南方+:条例里明确一系列提升国有企业创新活力的激励措施,哪几条让您印象深刻?
黄跃珍:条例明确一系列激励措施,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创新资源和支持,还为企业创新营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必将深刻影响并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

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将“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等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以及“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这两条。
这两条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重资产保值增值、轻创新”的考核导向问题。
以广州数字科技集团为例,我们作为国有企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把创新成果纳入考核将进一步激励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从“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转变。
此外,条例提出“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推动与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也让我印象深刻,这一措施将有助于国有企业与其他创新主体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作为广州人工智能、软件和信创产业链双链主单位,我们也期待随着条例施行落地,能加快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在数字经济产业链接整合协同上下游企业资源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南方+: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您认为条例对企业持续主动创新带来哪些利好?
黄跃珍:条例从税收、金融、人才等多方面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人才培养,让我们信心倍增。
例如税收优惠上,条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这将有效减轻税负,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中。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问题,条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多元化融资服务。
非常期待条例施行后,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细则,让政策利好扎实落地。
条例的出台让我们备受鼓舞,下一步广州数字科技集团将持续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推进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全面夯实“人工智能AI+”“低空经济和北斗+”“数据要素×”等数字经济基础技术能力,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推动数字科技赋能千行百业,为广东乃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作更大贡献。
南方+记者姚瑶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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