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黄先生在2016年,当他的儿子仅7岁时,便在市中心地段购买了一套非住宅房产。此举是为了日后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从而可以省去一笔费用,不需要支付过户费。然而,如今黄先生急需用钱,计划出售这套名为其儿子名字的房产。然而,房管局要求在提交房产过户文件时,需要提供未成年人的监护公证,因为黄先生的儿子是未成年人,使得房产过户陷入困境。
此外,由于银行有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贷人。尽管如此,未成年人与父母一样是产权人,因此,房产证上出现未成年人名字后,通常会导致银行要求办理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公证书,这为房主带来了许多麻烦。在购房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时,银行会对贷款用途有严格限制,有时甚至会导致拒贷。因此,许多父母出于对孩子的爱护,加上孩子的姓名,没有意识到这将给办理银行贷款带来很大的麻烦,使得这房子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进退两难。
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进行转卖时,流程更为复杂,需要提供更多的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监护人出面办理所有手续,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这通常包括户口簿或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只有一个监护人,还需要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监护人资格。

对于刚需购房者,专家建议他们可以考虑以下三点:灵活多变的房型,公摊面积的大小,以及赠送面积的适用性。灵活多变的房型,如进深较大的房型,便于改变,而面宽较大的房型改造起来难度要大得多。公摊面积的大小,跟公摊面积的多寡有着密切联系,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其实要考察整个小区内,能够形成公摊的设施有多少,而不仅仅只是看开发商提供的数据。此外,购房者还需要当心开发商是否有刻意“偷面积”的行为,以免影响到房间的采光和通风。
